1998 年,这台电脑已经有了圆滚滚的身体和邦迪蓝外壳,却还差一个名字。广告人 Ken Segall 后来回忆,Steve Jobs 钟爱的候选是“MacMan”,并给代理公司两周时间想出更好的。Segall 很早便交出了“iMac”,Jobs 第一轮否掉,第二轮也只松口说:“这周我没那么讨厌它。”没有正式批准,没有戏剧性的握手。Segall 只是后来听说,Jobs 已让人把 iMac 丝印到样机上。某天醒来,它就这样叫了 iMac。
这个勉强过关的小写字母,后来统领了 Apple 多年的命名体系。但在当时,苹果首先需要解决的不是命名,而是活下去。
两年间,Mac 的年销量从 450 万台跌到 1997 年底的 180 万台。产品线庞杂,授权生产的兼容机反过来压低苹果自家电脑的销量,公司也已经退出低价电脑市场。1996 年 12 月,Apple 收购 NeXT,Steve Jobs 随之回到自己参与创办、又曾被逐出的公司。他先削减成本、整理产品线,把一团乱麻压缩成四个格子:专业与消费、台式与便携。眼前这台机器,正是消费台式机那个格子里的答案。
它还承载着另一场险些错过的合作。当时的工业设计负责人 Jony Ive(乔纳森·艾维)对管理层深感失望,一度考虑离开。Jobs 回归后,却把“产品太差”视为苹果问题的核心,也把工业设计放进复兴计划的中心。两人迅速建立默契。iMac 因而不是 Ive 一人的灵光闪现,而是他所领导的 Apple Industrial Design Group 在极短时间里完成的一次集体冒险。
1997 年 9 月,团队拿到的要求相当苛刻:不到一年,做出一台鲜明的一体式电脑,价格约为 1200 美元,远低于当时约 2000 美元的入门机型。一体机并非苹果首创,它只是把显示器与主机塞进同一机身,减少安装和线缆负担;真正困难的是,怎样让人不再把它看成办公室里又一只米色箱子。
设计师 Doug Satzger 从此前参与的电视设计中画出一个卵形轮廓。Jobs 起初不喜欢,Ive 坚持说,这个形状应该是轻松、好玩的。后来 Jobs 接受了,甚至开始抱着泡沫板模型在园区里四处展示。你现在从侧面看,会发现它不像一台端正坐着的机器,更像一滴向后鼓起的水:前方是阴暗的 CRT 屏幕,所有部件则被收进圆润的泪滴形身体里。

颜色才是这场转变真正昂贵的部分。设计团队想寻找一种能唤起愉快情绪的东西,他们想到彩色糖果机,还曾去软糖工厂研究怎样让半透明色彩显得诱人。实心塑料试样看起来廉价,于是外壳变得透明;初代那种介于蓝与绿之间的颜色,被命名为 Bondi Blue,取自悉尼的 Bondi Beach。
透明却意味着无处藏拙。普通电脑可以把加强筋、螺母和螺栓统统关在不透光的壳里,iMac 却迫使设计师重新安排这些原本没人会看的东西。每套外壳的成本超过 60 美元,大约是普通电脑机箱的三倍。据《San Francisco Chronicle》和 Smithsonian Magazine 的相关叙述,Jobs 没有要求团队先交一份投资回报分析,便接受了这种昂贵的“糖果感”。那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选择:在公司最需要节省的时候,苹果偏偏把钱花在了电脑通常最不重要的表面上。
这种半透明语言并非凭空出现。苹果此前已有带透明彩色塑料的产品,包括外形同样亲切的 eMate 300;但 iMac 把它从局部手法变成了整台机器的身份。

外表讨喜,内部的取舍却一点也不温和。初代 iMac 放弃软驱,也砍掉 SCSI、ADB 和传统串口,改用 CD-ROM 与 USB。后来人把这种做法称作 legacy-free PC,也就是主动甩掉仍有人使用、却被判断即将过时的标准。它能减轻历史包袱,却把风险直接交给用户和外设厂商:旧文件怎么读,旧打印机怎么接,都不再是抽象的产业趋势,而是摆在桌上的麻烦。
因此,发布后的反应并非一片赞美。《Macworld》收到的来信中,有读者断言它会成为“Apple 下一场大灾难”;《San Francisco Chronicle》的读者调查里,三分之二认为缺少软驱和传统接口会拖垮销量。批评并不荒唐:对于老 Mac 用户而言,这台宣称让电脑更简单的机器,可能首先意味着购买转接器,甚至告别一批还能工作的外设。
但市场很快给出了另一种回答。上市前,苹果已经宣称收到约 15 万台订单;在 Santa Monica 的一次午夜首卖中,顾客争抢预购之外仅剩的约 50 台机器。1998 年 8 月 15 日正式发售后,iMac 成为苹果当时销售速度最快的电脑;从 1998 年延续至 2003 年的整个 iMac G3 系列,累计售出超过 600 万台。它常被归功于帮助苹果避免财务崩溃——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仅凭这一款产品便“救活”公司,但它确实成了苹果走出困境时最醒目的转折标志。
成功也带来了最直白的赞美:复制。Future Power 与 Daewoo 推出的 E-Power 同样采用半透明、圆润的一体式外壳,也准备了五种颜色,价格只有 799 美元。Apple 随即以 trade dress infringement,即“商品整体外观侵权”起诉:争议不是某一个零件,而是消费者一眼便能认出的整套形象。到 2000 年,Apple 已取得针对 Daewoo、eMachines 和日本 Sotec 的禁令;Future Power 后来的和解条款,则禁止其在 2004 年前销售涉案机型。电脑行业第一次如此清楚地看到,外壳的颜色和轮廓不只是装饰,也能成为需要捍卫的商业资产。
当然,这套造型并非处处成功。最受诟病的配件恰恰最忠实于它:那只圆形 USB 鼠标。用户很快称它为“hockey puck”——冰球。手从键盘移回鼠标时,人很难只凭触觉判断它朝向哪里,偏小的尺寸和短线又加重了不适。Apple 1999 年请工程师 Abraham Farag 设计后继产品,团队提出过多键方案,却遭 Jobs 强烈反对。最终的光学 Pro Mouse 仍是单键,但终于放弃圆饼形;原鼠标只伴随这台机器约两年。
现在再看眼前的 iMac,最值得注意的也许不是邦迪蓝本身,而是它同时包裹的两种性格:外壳像软糖一样亲切,产品决策却冷硬得近乎冒犯。它邀请第一次接触电脑的人靠近,又逼熟悉旧世界的人松手。那个起初连 Jobs 都“不那么讨厌”的小写字母,最后印在了一台被广泛模仿、被激烈批评、也被认为帮助苹果走出困局的机器上。透明外壳让你看见了一点内部结构;更重要的是,它让整个行业看见,个人电脑也可以不只是工具,而是一件人们会凭外貌选择、摆进家中,甚至用颜色表达自己的消费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