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作品交给画廊代售,画廊突然倒闭,作品明明还是你的,却未必能马上拿走。《The Art Newspaper》报道,Stephen Friedman、Arusha 和 Simon Lee 画廊近期陷入资不抵债后,一些艺术家和藏家因寄售时没有书面协议,难以取回作品。寄售本指委托人保留所有权、画廊只代为保管和销售;但进入清算程序后,管理人首先看的往往是文件,而不是行业里的口头默契。
关键是把“这件作品属于谁”写清楚。艺术法律师 Petra Warrington 建议,寄售协议应逐件识别作品,注明所有权仍归委托人、画廊只是代理人,并约定售款由画廊代委托人持有;同时限制转寄售和以作品提供担保。否则,委托人可能沦为无担保债权人——也就是在破产分配中顺位靠后的普通债主。
如果已经没有合同,应尽快联系清算人并主张所有权。邮件、WhatsApp 对话、库存与运输记录、保险文件,以及工作室档案和带日期的照片,都可作为证据。即便权属最终获认可,记录混乱仍可能让放行拖上数月;说白了,市场降温时,合同里少写的一句话,可能变成一场漫长而昂贵的追索。